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2021年石碛河(朱石桥至入江口段)消险工程已由浦口区水务局以浦水发(2021)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浦口区2021年石碛河(朱石桥至入江口段)消险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加固石碛河下游K4+545至入江口K0+320段两岸堤防,其中左岸增设压浸平台3.397km,右岸增设压浸平台4.034km,两岸堤防背水坡全线增设横、纵向排水沟,共计18.212km,新建巡查便道7.50km,林东涵洞洞身加长两节箱涵并拆建出水口;石碛河分支左岸充填灌浆防渗处理0.56km,渔场泵站老出水管开挖回填等。总投资2317.7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加固石碛河下游K4+545至入江口K0+320段两岸堤防,其中左岸增设压浸平台3.397km,右岸增设压浸平台4.034km,两岸堤防背水坡全线增设横、纵向排水沟,共计18.212km,新建巡查便道7.50km,林东涵洞洞身加长两节箱涵并拆建出水口;石碛河分支左岸充填灌浆防渗处理0.56km,渔场泵站老出水管开挖回填等。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部分投资:2080.7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18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1年05月0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1年08月31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近两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11.2)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11.3)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和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承诺书。
(11.4)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所有参与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开标前向南京市水务局递交相关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南京网站进行公示。本项目将不接受未进行承诺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市水务局开标前接收清单为准)。具体流程请参照南京水务网《关于实施水务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其他要求2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2)项规定 |
14.社会保险 |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α取0.55,0.60,0.65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最高投标限价:2080万元。
7.4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70分;2技术部分(暗标):30分。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部分 | 70 | |
1.1 | 投标报价 | 60 |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0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分60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8%,每低1%(与98%相比),扣0.3分。 1.1.2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α取0.55,0.60,0.65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5%,则得分=60—(100-98)×0—(98-95)×0.3=59.1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3%,则得分=60—(103-100)×0.5=58.5分) |
1.2 | 投标人的业绩 | 1 | 1.2.1、投标人近5年以来(2016年3月1日及以后)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每项得1分,最高得1分;(1分) 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
1.3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4 | 1.3.1项目经理近5年以来(2016年3月1日及以后)以项目经理经历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1.3.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一年(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社保证明;(0.5分) 1.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近一年(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社保证明;(0.5分) 1.3.4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需同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近一年(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社保证明,缺一个扣0.2分;(1分) |
1.4 | 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参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19〕6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注:2019年施工、监理、设备类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见江苏水利网: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1.5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 1 | 一级赋分值为1分,二级赋分值为0.8分,三级赋分值为0.5分。非本省评定的二级和三级按上述标准赋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2 | 技术部分(暗标) | 30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7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2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15分) 2.1.2.1土方工程;(3分) 2.1.2.2钢筋及混凝土工程;(3分) 2.1.2.3堤防防渗;(4分) 2.1.2.4道路及绿化工程(3分) 2.1.2.5其他工程;(2分)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 | 2.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1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1分)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3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1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1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1分)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3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1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1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现场抽检/送检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1分)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3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1分) 2.5.3、安全专项方案先进、合理、可行;(1分)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1分) 2.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0.5分) |
合 计 | 100 |
备注: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1000万元(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有效日期和金额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同一人;
3、获奖证明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有效日期以文件的颁发日期为准;同一工程,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从高级别的奖项赋分;
4、评标标准中,每个单项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值;除特别说明外,扣分标准为“有明显瑕疵,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5、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同一工程业绩、奖项,项目经理业绩、奖项与投标企业业绩、奖项分值不可兼得,以“项目经理业绩”优先加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址: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25-581817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13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汪亮、刘伟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57834900@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4/2/art_80021_9724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