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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第三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9010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明细金额、支出科目及项目详见附件。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 2020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2.2020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农村水利发展专项)

  3.2020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高水高排项目)

  4.2020年省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jxx/czxx/202007/t20200724_5330709.htm